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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节 (第2/2页)
泪糊了一脸。一个月的努力跟怒气,就这么化为泡影, 且以最荒诞的形式落幕──仅仅是一票之差!如果最后是苍神砸了盟主下去,都没现在这么难受。 毕竟,是钱不如人。 如今,竟像是命运摆了他一道狠的。 巨大挫败感吞没了他的身躯, 独居没人看见,再狼狈都是一个人的事, 他迷迷蒙蒙地哭了许久, 怨恨那个被读者簇拥着狂欢的名字,诅咒他早晚扑街, 彷佛这样就会好受一点。只不过,在同时, 他内心也有一把声音在诘问自己──‘你为了什么而恨他?’ 北爷点开《文娱》的感谢单章。 钟狂压根不理他,没有对话机会,也很少在公众面前说话,低调内敛得简直对不起外界所传的狂名……等等,这狂名有一半,好像是他捏造出来的。北爷破涕为笑,笑意苦如黄莲, 被自己的滑稽逗笑,大抵没有比这更可悲的事情了。 二人没说上话,是他一直在隔空使劲,惟一了解对方的途径,和读者们没有分别,都是看钟狂发的单章。 越看,越难过。 为了月票排行榜而努力,不是每个终点作者应该做的事吗? 什么时候,他竟然被虚假的资历蒙住了眼睛,见不得后来居上? 他忌惮超级新人爬上月榜,费尽心思到处泼脏水,甚至在自己的小说里影射《文娱》的剧情,把自己打造的心爱主角写崩了,往着黑暗系一去不复返,越走越孤独,越写越不认识自己。 这个月,他真的有好好码字吗? 北爷默然掩脸。 这次滑稽的失败,将他砸得晕头转向,脑壳裂开来,眼泪哗哗的流,将脑子里进的水也流干净了。 他忽然发现,自己是个弱智。 写文多年的老鸟,资历深,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,还不如这个新人看得通透── 作家,是不应该搞盘外招的。 他的对手不是钟狂,每一章也不是为了哪个作者而写的,当他的焦点变成钟狂的时候,小说本身就变得不再重要了。在这场战役里,他辜负了最不能辜负的人。 《神级明星》的主角,还有他的读者。 “我真是个大傻逼!” 北爷一口气缓不上来,心跳得很快,胡子拉碴的脸庞更狼狈了,活像个流浪汉。眼泪还在流,悔恨感未消,然而想通之后,惨痛落败后的这一晚,竟是一个月来最痛快的一晚。 成长的第一步,原来是发现自己真的是个傻比。 真痛,可也真爽。 这时候发现,还不算太迟,读者没跑光,他尚有挽回的机会。 他到浴室狠狠洗了把脸,将半个月没理会,杂草般疯长的胡子剃干净,抹去一脸水,坐回电脑前。点开文档,心前所未有地宁静,他想好了,先写个单章,谢谢读者,也许还要谢谢钟狂,虽然排名不高,但完成了一场里程碑式的创举,也让他有了很好的竞争体验,嗯,展望一下,下个月要码多少字…… 脸上有了微笑,不再紧咬着牙关时,北爷并不知道自己也能笑得这么放松温柔。 文思如泉涌,指尖按落键盘。 喀。 “诶?怎么没反应?” 噼里啪啦、噼里啪啦。 “……靠!不是被我弄坏了吧!?” 是夜,大彻大悟的北爷,终于为自己的愤怒付出了一个键盘的代价。 败者有得,胜者又如何? 和以往的任何一个晚上没分别,钟岚在读者群里陪聊了半小时就去睡觉。雷打不动的健康作息,并未因为一次激动人心的胜利而改变。倒是程宇航激动得一夜未眠,将邮件箱里的内签稿子全审了,用大量的工作宣泄出自己的兴奋。 这可是他发掘出来的作者啊! 说是一呜惊人也不过如此,而且小钟还那么年轻,有大把的潜力,以后只会越来越好。 翌日。 午休。 钟岚打了份大白菜炒回锅肉饭,配一碗玉米萝卜大骨汤。 当然,以上是它的学名,从她的观察来看,这一份只有两块回锅肉的饭,应该直接叫大白菜饭。她吃得清淡,有点油星就很满足,倒是陆杉杉夹起她白饭上仅有的一片回锅肉,举在灯光下,以一种鉴赏玉石色泽的目光端详片刻。 “你想吃?给你好了。” “我才没有这么过分,”陆杉杉将它放回饭上,感叹:“我只是觉得,食堂阿姨的刀工越来越厉害了,居然让我在回锅肉上见识到了什么叫薄如蝉翼。” 得,这嘴贫的。 钟岚不介意,大白菜和肉汁都很下饭。 这时候,颜清文捧着他的餐盘走过来,在二人面前坐下,陆杉杉瞪大了眼睛:“颜才子,整个锅里的肉都放你饭上了吧?” 虽然颜清文塑料碟上的回锅肉也很薄,但胜在量多,厚厚地堆叠在饭上,和钟岚营养不良的回锅肉相比,着实令人眼红。他抬眼看向钟岚的饭,也被这对比吓了一跳,他将餐盘往前一推:“我们交换吧。” “没事,我这个就够了,”瞧见这鲜明的对比,她不由失笑:“帅哥走哪都有优待啊!食堂阿姨真喜欢你。对了,你平时不是跟陆明他们一起吃的吗?找我有事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