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配最美,男主不配[快穿]_女配最美,男主不配[快穿] 第125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女配最美,男主不配[快穿] 第125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别的不说,正常情况下,大老板身边总有几个贴心的,什么事都管,一手包办,绝不要大老板操心的秘书。所以,她爸妈不来就算了,怎么秘书也没安排人?

    ??难道“她”回国的事,是瞒着父母,偷偷回来的?他们根本不知道,才没来接她?

    ??就在这时,记忆像是湖水中被投入一粒小石子,发生轻微的波动一条信息,像是打补丁一般,缓缓出现在了她的脑海中。

    ??出国的这几年,“她”跟父母很少联系,频率大概是几个月一次,回国的事也没跟他们说。

    ??“有道理吗?”韶音更加无语起来。

    ??这是亲爸、亲妈,怎么能这样?别的不说,她出国深造的费用,都是亲爸亲妈掏的啊!

    ??还有,她这次回国,应该是毕业了,以后都不用出去了,为什么不跟家里人说?

    ??等等!

    ??她不惜离婚也要出国“深造”,到底深造的什么?

    ??翻遍脑海记忆,没有丝毫信息。

    ??韶音冷笑,排队打了计程车。

    ??剧本上,有关女配的信息并不多。只写她有一家传媒公司,见的都是成功人士,很体面、上流的样子。其他的,完全没有,全是她怎么糊弄女儿,追前夫,高高在上以势压女主。

    ??坐进车里,闭上眼睛,这才去看脑海中新打出来的补丁包——

    ??她读的mba,工商管理硕士。

    ??行吧。

    ??接下来的一路,韶音不停接收补丁包。

    ??大概是世界意识发现了疏漏,开始补全之前不合理的、空白的信息。

    ??韶音梳理了下,终于弄明白了这个角色的人生情况。首先,是她跟前夫沈佑棠的婚姻。

    ??居然是她追的沈佑棠。嗯,也不奇怪,大总裁要面子的,让他去追别人,排面呢?

    ??追了半年,被她追到手了,两人结了婚。婚后不久,她怀了宝宝,次年生下女儿沈若琳。

    ??之后的几年中,夫妻两个正常过日子,没有什么矛盾。而就在女儿五岁那年,她忽然提出要出国深造,然后要跟丈夫离婚。

    ??沈佑棠什么也没问,第二天就跟她去民政局领了证。之后,她就出国“深造”了。

    ??国外认识的老师、同学、朋友,一个个面目模糊。在韶音的努力“思考”下,才渐渐有几张面孔变得清晰起来,属于他们的名字、专业、性格等信息逐渐完善。

    ??“这也太敷衍了。”韶音惊讶地道,“我之前做炮灰任务时,都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。”

    ??这是女配啊!整个剧本的恶毒担当!推动剧情进展的重要角色!就这样?!

    ??“唔。”灰总慢吞吞地回复道,“不重要。”

    ??搞事就行了。爱男主就行了。嫉妒女主就行了。别的?游客不在乎呀!

    ??回到家,是下午四点多。

    ??爸爸去公司了,要晚上才回来。妈妈有演出工作,这几天都不在家。

    ??家里的阿姨告知了韶音这些情况,韶音点点头,提着行李箱上楼。

    ??先是给爸爸妈妈都发了消息,说自己毕业了,回来了,然后才收拾行李箱,将重要物品归位。

    ??洗了个澡,她围着浴巾,站在镜子前,打量自己。

    ??卢孟音,三十一岁,有一个九岁的女儿。可能因为孕育较早,她的身材几乎没有走样,是一个身姿曼妙、高挑优雅的女性。

    ??至于容貌,只能说一句“精致”了。

    ??镜子里的女人,气质姣好,五官漂亮又不流于俗套,眉眼清丽,整张脸的线条无一处不精致,简直就是造物主精雕细琢出来,仿若明珠一般。

    ??她感叹了一声,擦着头发走出去,翻看手机。

    ??妈妈没有回她,大概在忙,没有看到。爸爸回了一条,内容很简单:“回来就好。”

    ??韶音没有再回复他,有什么话,等老爸回到家,他们有的是时间说,没必要打扰他的工作。

    ??找出前夫沈佑棠的电话,拨打过去。

    ??沈佑棠也是一家公司的大老板。认真点说,是很牛逼的那种公司的大老板,全球排得上号的。

    ??但韶音不在乎他忙不忙,也不在乎打扰到他没有。一遍没打通,就继续拨打。

    ??第三遍的时候,电话通了。

    ??“喂。”电话那头传来男人低沉的声音。

    ??韶音卷着发梢,声音散漫:“不问问我是谁?”

    ??“卢孟音。”男人道。

    ??韶音就笑了:“哟,前夫,没删我电话啊?”

    ??“你有什么事?”沈佑棠没跟她叙旧的意思,声音冷冷清清,公事公办的样子。

    ??韶音便敛了笑容,说道:“我回国了,想见见琳琳。你哪天方便,送她过来?”

    ??电话那头,一时没有声音。

    ??仿佛很诧异她会这样说。

    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