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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107节 (第1/2页)
??就在子受思考之际,虎方首领葴足也思考起来。 ??虎方夹在百越与大商南疆之间,是一个比诸侯更独立的方国,不是大商附属,两者间只是盟友。 ??葴足这是第一次来朝歌,因为虎方有些乱,百越势大,还抱团,近来老是劫掠他们,他来朝歌是想看看老盟友大商到底有多强盛,能不能帮他们一把。 ??可这一看,好像有些不得了。 ??鬼方有多惨,他知道,成天被土方虐,连屁都不敢放一个。 ??于越有多强,他知道,于越王之前势大,都快成百越之主了。 ??但现在呢? ??一个归附,一个死了,儿子还不得不投商,从而平定部族。 ??葴足发现了新大陆。 ??鬼方首领与于越首领都是穿着商人的衣服,穿戴商人的饰品,以商人自居。 ??一个称自己是金天氏之后,一个称自己是有熊氏之后,一个劲的攀亲戚,都是一个祖宗,是血脉相连的亲人,只是失散在了未开化之地。 ??于越首领还好说,那是不得不这么做,鬼方首领就了不得了。 ??明明长得和商人完全不一样,却在纣王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着自己有多思念老祖宗。 ??不仅是口头上,更付诸行动。 ??归附内迁后,鬼方改变了生活方式,放弃大帐,搬到了坚固温暖的屋舍之中居住,与大商军民为邻。 ??他们在家里,不再供奉过去的兽图腾,而是转而信仰着玄鸟图腾,或是学习灌江口居民一样,信奉纣王。 ??葴足很有远见,这样一来,要不多久,鬼方就会彻底融入到商人之中,鬼方部族不复存,这真是…… ??太美好了。 ??葴足有些心痒。 ??在百越的连续劫掠下,虎方人为了填饱肚子,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,深入连绵水脉,下到河流湖泊,只为抓来鱼虾,或深入茂林,爬上山崖,与虎豹相搏,行走在生死边缘,只为将其肉带回家中。 ??虎方遇到了存亡危机,他才毫不犹豫的来抱大商大腿。 ??在前车之鉴下,给大商当狗,似乎也没什么不好。 ??慢慢融入到商人之中,百越来打,有人报仇,肚子填不保,有人赈粮。 ??肯定比那些诸侯要好吧? ??葴足看的明白,大商这八百诸侯,大半都有异心,如果这时候自己真心投效,肯定会被重用。 ??至于是不是虎方人都成了商人?虎方名存实亡? ??无所谓啊!任由百越打下去,肯定亡族灭种了! ??那时候就不是名存实亡,是彻底亡了! ??更关键的,是自己。 ??鬼方、于越自称是金天氏、有熊氏之后,可自己姓葴,是轩辕黄帝的子孙! ??只是不知道怎么就流落到虎方,繁衍至今自己还当上了虎方首领,可这个姓氏在,祖上终归是货真价实的中原人! ??就身材样貌来说,也比于越、鬼方更贴近商人! ??而且刚才纣王封赏奴隶为将军,那个叫李靖的总兵,提出有功封爵。 ??这意味着哪怕是虎方人,只要归附后,一视同仁,一样可以参军,一样可以入城居住,甚至可以为朝中官员! ??于是乎,葴足下定决心,操着怪异的口音,道:“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,臣葴足欲领虎方归附大商,臣更愿永居朝歌!” ??这句话在一个异国首领口中,显得极其有分量。 ??葴足很有自知之明,当虎方这种小方国的首领,还不如入朝为官,立功封爵。 ??就像入朝歌后与他相熟的北伯侯崇侯虎所做的一样。 ??放弃一方诸侯的地位,选择死死抱紧纣王大腿。 ??一个能让四方臣服的君王,手段有多么厉害? ??他不觉得自己能应付的了,还不如及时投诚,成为纣王的一条忠犬,成为纣王清理诸侯之弊的利刃。 ??要用诸侯清剿诸侯。 ??而且朝歌生活好啊! ??猪肉吃着,葡萄酒喝着,还管什么天天被动挨打的虎方? ??虎方哪有这待遇,他这首领一路上的用度都是攒了许久才攒出来的,可还不如刚才九间殿内的一顿炮烙吃得好! ??自己在朝歌活得好就完事了! ??以纣王的能耐,迟早会为了扩大大商疆域而将目标放在南方,到时候难免有一战。 ??还不如直接投诚,这可比领地被清理、顽抗身死好过不知多少,而且投诚越早,就越容易被看重。 ??子受的思维被葴足打断,我这边一堆破事都没解决呢,你虎方又来捣乱? ??虎方是比不上诸侯,地小人少,整体实力比黎侯都弱上许多。 ??可地位上是真正与大商平等对话的盟国啊!哪有盟国